合同债权转让有什么条件
合同债权转让,是指债的关系不失其统一性,债权人通过让与合同将其债权转移于第三人享有的现象。债权让与,是指不改变债权关系的内容,债权人通过协议而将其债权全部或部分转移于第三人的行为。其中,馈权人称为让与人,第三人称为受让人。那么合同债权转让有什么条件,以下由诉宁网小编为您一一解答,希望对您有所帮助。
一、合同债权转让有什么条件
在债权部分转让情况下,受让人作为第三人将加入到原合同关系之中,与原债权人共同享有债权。不管采取何种方式转让,都不应增加债务人的负担。债权转让需要满足以下条件:
1、须有有效的债权存在。如果债权不存在,则转让行为无效。作为转让人只担保债权的存在与否,但不担保债务人是否具有清偿能力。因此诉讼时效已过的权利同样可以作为转让的对象。
2、转让的合同权利须具有可让与性。
3、转让双方之间须达成书面的转让协议,双方签字认可。
二、债权转让与赠与合同的区别是什么
1、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,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。
2、债权转让基于原合同,受让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,债权转让是债权请求权的转让继尔是财产所有权的转让,与这相随的一些合同义务的转让。债权转让一般是具有原因的,即转让方与受让方存在着债权债务关系或其他关系。
三、法律依据
根据《合同法》第79条的规定,下列权利不得转让:(1)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的权利。这种类型主要有:基于个人信任关系而发生的债权,如雇佣人对受雇人的债权;以选定债权人为基础发生的合同权利,如某个特定演员的演出活动;属于从权利的债权,如保证合同等。(2)按照当事人的特别约定不得转让的债权。(3)法律规定禁止转让的债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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临翔区地处临沧市政府驻地,位于云南省西南部,澜沧江与怒江两大水系的分水岭上,紧靠澜沧江沿岸,位于东经99°49′-100°26′,北纬23°29′-24°16′之间,东与景谷傣族彝族拉祜族自治县接壤,南与景东彝族自治县、镇沅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接壤,西与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相连,北与云县交界,东西横距55公里,南北纵距83公里。总面积2652平方公里。曾名勐缅、缅宁、临沧,2004年10月18日正式更名临翔区。临翔区辖7乡1镇2个街道,93个村,9个社区,总人口32万人(2012年),总面积2652平方公里。共有彝族、白族、傣族、壮族、苗族、回族、傈僳族、拉祜族等23个少数民族分布。2011年,临翔区完成生产总值42.83亿元,按可比价格计算,比2010年增长16.1%。2000年,临沧(现临翔区)辖2个镇、9个乡:凤翔镇、博尚镇、蚂蚁堆乡、章驮乡、南美拉祜族乡、忙畔乡、邦东乡、马台乡、那招乡、平村彝族傣族乡、圈内乡。2005年,那招乡并入博尚镇,凤翔镇改为凤翔街道,忙畔乡改为忙畔街道。